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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河明富线桥梁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西安河明富线桥梁工程(第二次) 已由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2021〕44号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高明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佛山市高明区西安河桥原明富线(X498) K20+524处。桥涵实施拆除重建,长度60m.本次项目拆除旧圆管涵,开挖河床,重建3X 20m预应力砼简支小箱梁桥,桥梁全宽10m,新建桥梁中心桩号为K20+520,总投资约1088.12万元。

2.3计划工期: 100个日历天,计划开工:      ;竣工日期:     ,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通知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8335587.00(元)

2.5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桥涵实施拆除重建,长度60m,本次项目是拆除旧圆管涵、开挖河床、重建3X20m预应力砼简支小箱梁桥、桥梁全宽10m、新建桥梁中心桩号为K20+520,具体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要求为准,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8335587.00元。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4.5.1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佛山市公路工程施工及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的。

注:投标人的信用等级根据《关于印发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及其关键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佛交〔2020〕23号的第三十四条规定,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按以下原则应用:

(一)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企业的市级综合评价结果应用于本行政区域。

(二)在佛山市尚无信用等级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企业申请其信用等级时,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1.该企业有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发布的公路工程企业信用等级的,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等级初步认定;

2.该企业没有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发布的公路工程企业信用等级的,信用等级按B级初步认定;

3.受到县级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运输部门、安全监督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工商税务部门等)行政处罚或通报批评,且在处罚期内,并符合本办法附件1评定标准中“直接定为D级”条件的,按D级初步认定。

初步认定的信用等级在信用管理系统中须经过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为该企业的信用等级。该信用等级的有效期为认定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发布之日止。

(三)若在我市有公路工程在建项目,且属于评价范围内的施工、监理企业,如不参加信用评价,信用等级直接定为C级(正常评定为D级的按D级认定)。

(四)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其信用等级按照联合体中最低等级的施工、监理企业等级认定。

(五)对于市辖区范围内的高速公路项目,施工、监理企业的信用等级按省、市级信用评定结果较低等级认定;对于我市其他公路项目,按我市评定的等级认定。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6.2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个月,2021 5 月至2021 10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有效的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证),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2021 5 月至2021 10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1 11 1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6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1 12   6  09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1 12   6  09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10.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高明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829号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罗先生

电    话:0757-88662868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商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路170号三层

邮    编:528500

联系人:曹楚韫

电    话:0757-88889912

传    真:/

电子邮件:3485707226@qq.com

                                              

              2021年11月12日

 


联系热线:0757-88889912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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